多数机构认为宝钢股改方案可以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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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09:26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昨日,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公布了其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方案由原来的“125”方案改成“2201”方案,即宝钢股份的对价支付比例改成10送2.2股,加一份认购权证。对于此方案,记者采访的多数券商和基金都认为,此方案是可以接受的。
“从理性角度来看,宝钢的这个方案是可以接受的”。一位基金公司研究总监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他指出,宝钢修改后的这个方案比之前的方案要好很多,从这个方案中可以看出宝钢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宝钢的诚意是可以看出来的,因此,客观的来说,宝钢的方案是可以接受的。 “这个方案基本可以接受”。另一位基金经理对记者说。 “宝钢的方案还可以,我们对它的评价是偏好”。一家券商的研究员对记者说。“我们对宝钢的方案进行了研究与评定,最后的结果是偏好,我们将会把这份报告发给客户”。这位研究员告诉记者。 此前,宝钢的第一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草案是:10送1股+2份认购权证行权价4.18元+5份认沽权证行权价5.12元。该方案一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肯定的声音还没有来得及传播,就已经淹没在一轮接一轮的反对声中。按一些基金公司折算,相当于每10股送2股。不少基金公司认为,宝钢给出的送股比例还不够,送股比例最少应该在每10股送2.5股至3股之间。 “宝钢是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其方案被否决的可能性不大”。另一家券商的分析师这样表示。 他认为,宝钢的方案还可以,应该可以接受,10送2.2股,加一份认购权证,简单折算送股比例约为10送2.4,这个方案应该是宝钢和基金公司的心理价位,所以基金接受的可能性比较大。另外,他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内部对宝钢方案的点评是“适当的,积极的”。 之前曾有基金人士把修改后的宝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称作是一个“鸡肋”。该分析师指出,这个比喻很贴切,这个结果应该是宝钢与流通股股东博弈的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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