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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08:05 中国证券报

  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2股和1份行权价格为4.50元的认购权证,存续期378天。

  宝钢集团承诺:

  1)股东大会通过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如宝钢股份的股票价格低于每股4.53元,宝钢集
团将投入累计不超过20亿元的资金增持社会公众股。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增持的股份。2)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获得上市流通权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24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宝钢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宝钢股份总股份的5%,出售价格不低于5.63元人民币。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宝钢集团持有的宝钢股份占现有总股份的比例将不低于67%。但方案实施后宝钢集团增持的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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