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报有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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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11: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沪市每日不超50家,深市不超35家 本报讯沪深证券交易所昨日发出通知部署半年报工作,要求上市公司在2005年8月31日前完成200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8月31日前公布半年度报告的,应当在8月15日前向沪深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及时公布延期披露的原因及最后期限。
根据均衡披露的要求,上证所每日原则上安排不超过50家上市公司公布半年度报告,深交所每日原则上最多安排35家上市公司公布半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在2005年半年度结束后发现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者虽为正值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一般指上升或下降50%及以上),但未在2005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或其后的公告中进行过业绩预告,或者预计半年度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在2005年7月15日前进行业绩预告修正。比较基数较小的公司(一般指2004年上半年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的公司),经批准,可以豁免进行业绩发生大幅变动情况的披露。半年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规定情形除外。 上证所的通知还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或置入资产、出售或置出资产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以及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深交所同日还就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部署。 (韩平) (观宇/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