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退还红利税款8991万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10:17 新文化报 | ||||||||
6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委发布了有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就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减免税政策有关执行口径作出规定。记者从宝钢股份了解到,由于计税日的明确,宝钢股份2004年现金红利派送将按10%的税率执行,为此,公司将向公众投资者退还多扣缴的税款约8991万元。 宝钢股份2004年分红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10日,除权日为2005年6月13日,红利支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