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吕强
海通集团(600537)公告,2005年4月18日至4月21日,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对公司进行巡检,并于2005年5月25日发出了要求公司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公司与宁波大统食品有限公司曾有大额资金往来未按规定予以披露。
据介绍,公司与大统食品2003年至2005年3月末的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2003年为4680万元,2004年为22210万元,2005年1-3月为5770万元。截至2003年12月31日、2004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应收大统食品余额均为零;截至2005年3月31日,公司账面应收大统食品余额为110万元(已于2005年4月收回)。
经查,2004年6月之前,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恒通物产(现第二大股东)的董事长、公司现任董事叶跃进担任大统食品的董事长,2004年6月叶跃进辞去大统食品董事长职务。根据有关规定,2004年6月之前,大统食品与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同时,根据规定,在这之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与大统食品之间的交易仍须按关联交易的要求进行审议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04年1-6月与大统食品的资金往来(累计借方发生额为5100万元,截至2004年6月30日余额为零),违反了有关规定。并且,2003年至2005年3月末公司与大统食品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也未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称,经自查,上述与公司发生资金往来事项的大统食品,虽然其股东方为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的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但由于公司现任董事叶跃进于2004年6月之前曾担任大统食品的董事长,因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界定为关联公司,公司未能注意到此项关联关系的存在,未履行相关审批及披露手续。此外,至2005年4月21日止,公司与大统食品的往来资金已全部收回。
另外,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信息披露方面和公司财务核算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公司已拟订了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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