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书怀
大股东即非流通股股东,小股东即流通股股东。多向后看就是尊重历史,不割断历史,多看看流通股股东对公司做出的贡献,多想想流通股股东的损失和利益被伤害。多向前看就是多看公司的未来,把未来和现实结合起来,一切为了公司的未来和发展。我以为两类股东持这样的态度有利于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
拿第一批试点方案未通过的清华同方来说。大股东多向后看,起码应看到三个时点。第一个时点,1997年6月。第一大股东用经评估的6870万元的资产折股6870万股,同时向流通股股东发行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是8.28元,溢价728%,非流通股股东的资产无论如何不可能这样快的增值。第二个时点,1999年6月。清华同方向全体股东10股配3股,配股价为20元。当时流通股为6300万股,应配1890万股,实配1890万股,交款37800万元。非流通股为10305万股,应配3091.5万股,实配485万股,少配2606.5万股,少交款52130万元。流通股股东不配不行,不配一除权吃大亏。第三个时点,2000年12月。清华同方推出46元1股、增发2000股的增发方案。这次一下子融资92000万元,再次大幅抬高每股净资产值。以上三次融资,流通股股东共支出164576万元,非流通股股东只支出16570万元。流通股股东对清华同方的贡献是非流通股股东的10倍。这样往后看一看,非流通股股东在拿方案时就应该千方百计地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尽量把历史上的不公平的鸿沟填得浅一些。
流通股股东呢,则应该多向前看。虽然应该看到在股权分置下自己是吃了亏的,但应该看到这是这个制度不好,责任不在或不全在非流通股股东。只要非流通股股东做了最大的努力,就应该着眼于股权分置解决后公司的发展。只要这个公司有前途,股东们就有前途。像清华同方这样的公司还是不多的优秀的公司。向前看就是多让公司的未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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