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闻召林
吉林敖东、中捷股份等试点公司预案的陆续出台,标志着第二批试点的攻坚之旅正式启程。但是,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一些共性问题也开始凸现,并不断提醒着人们:改革攻坚尚需迈过三道坎。
第一道坎,是要从认识上正视改革的根本目的。“国九条”将解决股权分置定义为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制度建设。改革启动之初,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也先后在不同场合反复宣讲一个理念:这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改革,股权分置影响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不利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国有资产顺畅流转及保值增值,影响了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与产品创新活动。尽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将使市场排除一个重大的不确定性因素。改革的目的既不是解决包括国有股在内的非流通股减持变现问题,也不是为了弥补流通股东在二级市场的损失。
尽管有了这些前期铺垫,但是在当前的试点进程中,一部分人对于改革的认知仍仅仅局限在“支付对价”这一改革的手段上,个别公司的谈判双方无休止地纠缠于对价方案的多少,致使改革的进程大打折扣。观察人士据此强调,无论是公众投资者,还是上市公司股东以及各级国资管理部门,在支付对价这一问题上,既要重视,更要超越。唯有如此,博弈各方才会在具体的问题上实现沟通与妥协,改革才能有效推进。
第二道坎,是必须彻底搞清对价的本质。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与非流通股协议转让价之间的价差称作流通溢价,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为获得流通溢价必须支付对价。因此,对价“不是为了弥补流通股东在二级市场的损失”。遗憾的是,当前市场各方对于“对价”至少产生了三种“误读”和“误导”:一是少数投资者坚持认为对价是为了“弥补在二级市场的损失”。持这一观点的投资者据此要求大股东支付高比例的对价,致使谈判无法进行。(下转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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