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继先上海报道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有关人士日前在ABS投资交流会上强调,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向前发展,需要坚持“边试点、边立法”平行推进的原则。在下一步工作中,央行明确,要实现年内国开行发行ABS、建行发行MBS。
他说,要加强监测,发现试点中存在的制度、技术、操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完善试点工作;要开展法律、会计、税收等方面的研究,为进一步大面积开展工作做准备。他在谈到有关ABS发行前的制度、技术准备时透露,为了进一步拓展ABS的投资主体,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等的投资资格正在审批当中;同样处在审批环节中的还有财政部、国税总局已经制定出的相关税收管理规定、ABS发行和交易规定等。近期,银监会将推出一揽子解决相关机构业务准入问题的规定或办法;银行间市场中介机构将在7月完成有关系统开发和调试工作。
在会上,国家开发银行还简单介绍了自己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结构与定价。国开行还准备了两套方案,第一套方案是将证券化产品按照8:2分为A、B两类,第二套方案是分为A、B、C三类,比率为6:3:1。A、B类证券价格采用以1至2年存款利率为基准的浮动利率,C类证券则以价格或数量招标方式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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