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改革方案中的对价包含以下两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按照1∶0.6074的比例缩股;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每10股派现金1.07元(含税),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部分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因此得到现金补偿为每10股0.93元,其全部现金所得合计为每10股2元(含税)。
具体对价水平测算如下:
缩股部分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送2.226股的补偿。非流通股按1∶0.6047比例缩股,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总股本数由3.5亿股减少为2.87亿股。非流通股由1.63亿股缩减为0.99亿股,所占比例由46%减少到34%。相应地,流通股在股数不变的基础上,所占比例由54%变为66%。缩股后除权价为7.08元。非流通股的缩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2.226股的补偿。
考虑到税收因素,派现部分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0.14股。在公司给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1.07元后,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部分补偿给流通股股东,这时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得0.93元补偿,考虑到缩股因素,流通股东获得的该部分现金的补偿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0.16股。如考虑缴税因素,则送现部分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送0.14股。
综合计算送现和缩股后,这次吉林敖东的对价方案相当于在送股模式下,每10股流通股送2.39股。如考虑缴税因素,则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送2.37股。
均衡对价是判断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合理性的重要指标。根据天相证券投资分析系统测算,吉林敖东的均衡对价为每10股送1.9股。即在每10股流通股获得1.9股送股后,非流通股和流通股通过股权分置改革都获得了相同的增值率,在这种均衡对价模式下,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取得了平衡。而吉林敖东目前公布的方案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37股,高于均衡对价,表明吉林敖东的非流通股股东在这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有相当高的诚意。
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小了,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在全流通后均得到了提高,2004年的每股收益从原来的0.33元/股提高到0.41元/股,每股净资产从原来的3.87元/股提高到4.6元/股。假设本次改革后合理的流通市价为7.08元,这样非流通股的价值从原来的6.29亿元增值为6.99亿元,增值率为11.16%;流通股由原来的11.09亿元增值为13.31亿元,增值率为20.04%。相比均衡对价方案,吉林敖东非流通股股东提出的方案对流通股股东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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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贺平鸽:吉林敖东采用缩股派现方式,突出特点是提高了上市公司业绩含金量。缩股方案相当于10送2.4股,补偿幅度较一般。方案实施后,公司每股净资产相应由3.62元上升为4.29元,2004年EPS由0.33元提升为0.41元。公司在医药上市公司中质地中等偏上,2004年经营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依赖较大,多元化发展模式存在隐忧,未来医药产业的经营是否能够有效支撑公司业绩增长尚需观察。按实施后新股本预测,公司2005年EPS约达0.45元。按目前收盘价5.9元计算,PE为13倍,给予中性评级。
国泰君安谢建军:方案相当于10送2.6股,对价虽不是很高,但大股东做出了较大让步,实施后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将由53.62%增至65.56%。
招商证券张明芳:方案的综合实际结果是每10股流通股获送2.62股。按实施后新股本预测,公司2005年的EPS将升至0.47元。改革后,给予公司的合理市盈率区间在10—12倍,对应的股价区间是4.7—5.6元。(熊永红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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