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000937、125937)金牛能源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即2005年6月24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2.5股股份对价。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24日。2.2005年6月27日,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获权对价股份;公司股票、可转债停牌一天;可转债暂停转股。2005年6月28日,公司股票、可转债复牌,全天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金牛能源”变更为“G金牛”,可转债恢复转股。
3.对价支付的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6月28日。4.2005年6月28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2005年6月29日,公司股票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可转债付息:(600236、100236)桂冠电力、桂冠转债公司发行的“桂冠转债”按票面金额从2004年6月30日起至2005年6月29日止计算2004年度利息,票面年利率为1.3%,即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13元(含税),付息债权登记日:2005年6月29日,除息日:2005年6月30日,兑息日:200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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