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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股改方案潜台词:业绩股价均可操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02:21 每日经济新闻

  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昨日推出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讨论版,内容有六条:1.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直接获得1股;2.三峡总公司通过一系列安排,提高长江电力综合电价,可使之每股收益提高约4分钱;3.长江电力向全体股东无偿派发认股权证,每10股派2份权证,每股行权价格6元;4.三峡总公司准备出资40亿元,以维持股价稳定,为本次股改计划护航;5.三峡总公司承诺,所持股份2007年不出售,2015年持股比例不低于55%;6.分红比例提高到65%。

  逐条翻译一下:首先长江电力第一次大胆地公开了市场可以被操纵的事实,表明大股东不仅可以操纵业绩而且正准备操纵业绩(第2条);而且大股东不仅可以操纵股价而且正准备操纵股价(第4条);把原本属于你的东西给你也算是补偿(第6条)。当然,这些都跟股改方案本身没什么关系,真正核心的是两条:10送1股和获得2份行权价为6元的认购权证。

  至于10送1股的对价没什么好说的,就是非流通股股东无偿赠送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股的补偿。那么10股获得2份认购权证是什么意义呢?花样都在这上面。

  首先,认股权证实际上完完全全就是一种增发权证,这种行为彻彻底底就是一种增发行为。在以前的市场增发行为中,给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就是认股权,但是在权证没有出现之前,这种权力你要么行使要么放弃,但是不可以转让。权证的出现只是意味着你可以转让这种认购权。所以说长江电力的这种方案与以往的所有市场增发方案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区别:增发比例为20%,增发价为6元。

  我不太理解,增发方案怎么也能成为一种补偿?有些学者讨论此类方案时指出权证也是有价值的,比如说长江电力的权证行权价是6元,假设股改之后长江电力的股价是8元,那么这个权证的价值就是1元,在这种思路推导下,相当于每10股补偿了2元。这是目前市场当中最标准的舆论宣传,然而这完全是误导!

  因为它只计算了权证价值,却没有计算原有股东的市场除权损失。如果所有股东都获得同样的权证,就不存在任何补偿过程。在公募增发的行为中,对于原有股东来说,权证的价值实际上是由于股价的自然除权以及填权走势而形成的,而不是另外有什么机制能够凭空的产生套利。

  其实目前这种权证设计的目的,我认为不是针对股改方案中对投资者的补偿,而是为了全流通之后大股东的再筹资解决困难。如果全流通之后,上市公司实行增发或配股,大股东不想掏钱又不想承担股价被除权的损失,可以通过转让权证的方式既避免了掏钱又能获得一笔收益。

  总之,长江电力的讨论方案中,其实质的对价方案就是10送1股,同时进行增发,所谓的认购权证与对价毫无关系。

  作者:徐胜治 大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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