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第二批试点公司流通股股东话语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13:23 证券时报 | ||||||||
随着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的亮相,市场把焦点集中在下一步各公司的对价方案上。非流通股东给流通股东的补偿方式是最终表决能否通过的关键所在。而分类表决制度的运用,使股权分置改革增加了流通股东的话语权。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临时股东大会就董事会提交的股
在首批的四家试点公司中,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流通股通过率仅差4.76%的微弱比例,最终未能通过。在此,我们将第二批试点的42家公司股本结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一季末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集中度及各机构家数等指标予以统计,使投资者先睹为快。统计显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66.67%的有6家,仅大股东一家就达到了总股本三分之二的条件;从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集中度来看,占流通股本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有3家,而且这3家公司大多是机构持股,可见,这无疑增加了机构在表决中的话语权。(李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