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关注第二批试点公司流通股股东话语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13:23 证券时报

  随着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的亮相,市场把焦点集中在下一步各公司的对价方案上。非流通股东给流通股东的补偿方式是最终表决能否通过的关键所在。而分类表决制度的运用,使股权分置改革增加了流通股东的话语权。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临时股东大会就董事会提交的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做出决议,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首批的四家试点公司中,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流通股通过率仅差4.76%的微弱比例,最终未能通过。在此,我们将第二批试点的42家公司股本结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一季末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集中度及各机构家数等指标予以统计,使投资者先睹为快。统计显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66.67%的有6家,仅大股东一家就达到了总股本三分之二的条件;从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集中度来看,占流通股本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有3家,而且这3家公司大多是机构持股,可见,这无疑增加了机构在表决中的话语权。(李千)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