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试点直面市场拷问 内部职工股也可获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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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10:43 北京青年报 | ||||||||
与首批4家试点公司相比,进行第二批试点的42家公司情况显然要复杂得多,而如何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已成为第二批试点企业的当务之急。 交叉持股怎么办? 停牌一天后的华联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参股的华联综超(资讯
华联股份系华联综超第二大股东,持有4534.4万股非流通股,占华联综超总股本的18.05%。周一,华联综超宣布进入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名单后,华联股份被交易所临时停牌,原因是将刊登重大事项公告。 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交叉持股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当一家上市公司被确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如果这家公司提出改革意向的非流通股股东中有上市公司,那持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披露这一事项,如果不能,可以申请股票停牌。 股东“失踪”如何应对? 首批试点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比较集中,容易达成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一致意向,但是第二批试点公司中,部分企业的非流通股股东非常分散,有的甚至无法取得联系,这给试点公司的操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物华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公告显示,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包括长春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但物华股份又表示,公司一直未能与长春物资公司取得联系。无法取得联系又如何知晓该公司有意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呢?虽然物华股份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积极继续与该公司联系并签订相关协议,如未能取得联系或其他原因导致该公司无法支付相关对价,由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支付,但是,在长春物资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代为表达改革意向似乎仍有不妥。 大股东股权出现“瑕疵”如何获得认可? 与首批试点公司不同,第二批试点公司中有5家公司大股东的股权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其中,人福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前四大股东持有的占总股本42.52%的非流通股份已全部质押。上述试点公司中有4家公司对相关解决方案做了说明,对股东进行合理的补偿。但相关承诺能否最终兑现,承诺能否得到流通股股东的认可还有待市场的检验。 内部职工股可获对价? 在第二批试点企业中,鲁西化工(资讯 行情 论坛)是唯一对内部职工股是否获得对价作出说明的上市公司。 鲁西化工表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经充分协商,承诺采取由非流通股股东向包括内部职工股在内的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数量股份的方式,以使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根据有关规定,鲁西化工内部职工股发行完成后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鲁西化工的试点举措为含内部职工股的上市公司日后推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供了参考的依据,也为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公司寻求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作者:丁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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