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送0.1股红股并派送0.05元现金红利;即每10股送1股红股并派送0.50元现金红利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35元
··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05年6月29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5年6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05年7月5日
一、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5年5月9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于2005年5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二、本次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
公司以200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1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1股红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分配共派发股票股利34,128,000.00元和现金红利17,064,000.00元,合计分配利润51,192,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05,348,948.33元结转下一年度。
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对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红股按每股面值1.00元,税率10%须缴税0.01元/股,现金红利按10%的税率应缴税0.005元/股,总计缴税0.015元/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35元/股。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股东不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股。
三、本次分配实施的时间安排如下:
股权登记日:6月28日;
除权除息日:6月29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6月30日;
红利发放日:7月5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6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本次分配中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非流通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2、本次分配中的红股,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于6月30日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计入股东帐户。
3、未办妥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本次分派所得的股票、现金红利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领取。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 本次送红股 本次转增股 变动后股本 股份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166320000 16632000 182952000 48.73%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2、定向境内法人股
二、 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174960000 17496000 192456000 51.27%
2、高管持股
3、其它
三、股份总数341280000 34128000 375408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37540.8万股摊薄计算的2004年度每股收益为0.215元。
八、咨询部门及电话: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0———6686352
传真:0510———6686352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1999号
邮政编码:214443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利润分配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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