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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05:00 深圳特区报

  1.国资委急召二批试点国企进京安排股改各项工作

  信息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主要内容:6月21日,在第二批42家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名单公布后的第二天,国资委火速召集第二批试点企业中的国有上市公司负责人进京开会。

  点评:国有大型上市公司如宝钢、长电作为大蓝筹的代表,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能否成功对整个改革能否顺利推行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但从已透露的初步方案来看,优质上市公司支付的对价普遍较低。这带来一系列的深层次问题。如何保持股权分置改革对于流通股东的长期吸引力,如何保持股市的长期吸引力是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2.宝钢改革方案讨论版亮相基金公司不看好信息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主要内容:宝钢股份(600019.SH)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终于露出了冰山一角。昨日,宝钢股份以传真的形式向一些基金公司发送了该方案的讨论版。

  宝钢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宝钢集团支付的1股股份、2份认购权证和5份认沽权证,在支付完成后,宝钢股份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其中,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的发行人均为宝钢集团,均是欧式期权,存续期都为12个月,行权比例均为1∶1。

  认购权证行权价为4.18元,结算方式为股票给付方式,即宝钢集团按行权价格向行权者收取现金并支付股份。

  认沽权证行权价为5.12元,为现金方式结算,即宝钢集团按行权价格与行权日股票结算价格之差额向行权者支付现金。前述股票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五个交易日宝钢股份A股股票收盘价的中位数。而5.12元正是宝钢股份新近增发的价格。

  同时,宝钢集团也承诺:自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宝钢集团持有宝钢股份A股的比例将不低于67%。

  点评:从市场反应来看,包括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对宝钢的初步方案普遍较为失望。而且,宝钢采用的权证等对价支付方式过于复杂,连专业投资者都不一定搞得懂,何况中小股民呢。连搞懂都困难,又如何投票呢。(若飞)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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