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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平因职务侵占罪被判15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12:36 深圳商报

  6月13日,金正董事长万平被山西晋中市中院认定犯有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在判决书上,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采纳检察院起诉罪名:涉嫌挪用资金,而是认定了万平犯有职务侵占罪。除了15年有期徒刑和没收部分财产外,法院还判决追缴万平犯罪所得3209.9万元,返还给广东金正公司。

  今年37岁的万平是江西南昌人。1997年,万平随杨明贵等人在广东东莞成立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很快进入中国影碟机行业前三名。2002年3月,万平接任金正数码科技董事长,并持有金正65.91%股权。同年底,金正将自己的视频业务与上市公司天龙集团置换,希望借壳上市融资。万平成为天龙集团董事,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负责人,去年6月初,因涉嫌将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2700万元资金挪用给广东金正公司使用,以及挪用金正公司3209.9万元,用于支付个人购买股权支出,被山西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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