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松:蓝筹方案将树立含权溢价标识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08:19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夏丽华 北京报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昨日说,股权分置实际上就是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利益的划分,对于改革方案中的静态利益和动态利益,微观利益和宏观利益,以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要进行区分。
巴曙松说,静态收益,就是方案中非流通股送了多少股给流通股。但上市公司里一些好的公司,通过解决股权分置,会获得整合力和控制力的提高,这就形成动态收益。解决股权分置的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和没有解决股权分置的长江电力的价值和控制权是不一样的,解决股权分置的长江电力是有溢价的,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来收购其他电力公司,在市场快速扩张下,影响力会迅速扩张,价值得到提升。所以,大盘蓝筹不仅在静态上要多让一点,在动态上还有让的一部分。 他说,第二批试点非常重要,因为大盘蓝筹股将树立市场含权溢价的标识。长江电力有非常强的外部性,如果方案的定价和水平偏离市场水平和预期水平的话,将对市场产生影响。目前方案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有可能潜在地形成一种拖延、等待市场下滑的过程。 他认为,对价是具有平等谈判能力、市场影响力的双方就交易进行谈判的过程。但实际上,目前市场上大股东和非流通股东缺乏有谈判能力的平台,因此下一步改革的推进中可能要更多地、旗帜鲜明地保护流通股东。他说,有一些上市公司可能会困惑,到底谁来出价,谁来改变这个价,找不到谈判的主体,相比之下,民营企业可能比国有控股公司要明确一些。谁来定价,谁来出价都是很现实的问题,很多保荐人都有反映,国资委应该就此做出更明确的表态。 他说,政府要区分微观利益和宏观利益,宏观利益不要老跟微观利益争夺利益;可以把远期利益留给自己,当期利益留给市场。 关于改革中的成本问题,巴曙松说,先不算拖延的过程导致整个市场市值的缩水和整个融资功能的丧失,如果通过股权分置搞得上市公司本身没有投资价值,使得整个市场运作成本非常高,这一点就要慎重对待。所以,一定要降低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成本,成本是非常现实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对整个市场的投资价值的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