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9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71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27日除息日:2005年6月28日现金红利派发日:2005年7月4日一、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业经2005年5月11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5年5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 E .C O M .C N )上。
二、2004年度分配方案1、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4年度按税后净利润212,170,901.40元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及5%的法定公益金共31,825,635.2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4,466,929.96元。公司拟以200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38,015,6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90元(含税),共派现金121,222,968.75元,所余未分配利润123,243,961.21元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
2、发放范围:截止2005年6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90元。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71元,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家股股东及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9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1、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27日2、除息日:2005年6月28日3、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4日四、分配实施办法
1、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请非流通股股东携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05年7月4日到本公司营业楼办理红利派发手续。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发放。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办法1、咨询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穗大道411号2、咨询电话:0769—2271828转8225
3、传真:0769—2174183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05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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