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通过分析第二批42家试点公司的基本面发现:5家公司的非流通股存在质押情况,一些公司的流通股股东居然与保荐机构相同,而不少公司的再融资方案已经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这些公司的问题给试点蒙上了阴影。
在42家公司中,有5家公司非流通股有质押的情况。亨通光电股东亨通集团将持有亨通光电的4600万股发起人法人股质押给银行,占所持非流通股的69%;人福科技的4个非流通
股股东已将其持有的42.52%共8645万股股份全部质押;恒生电子第一大股东杭州恒生电子集团将所持有股份1500万股质押,占总股本的14.7%;中孚实业第一大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将所持中孚实业非流通股3500万股质押,占总股本的15.3%;而物华股份非流通股9278万股被质押或冻结,占总股本的39.04%。
兴业证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师认为,有些非流通股股东很可能借此脱身,而且还会带给他们意想不到的好处:在没有解决股权分置的情况下,到期无力还款,将股权进行拍卖,只能卖到净资产的5折甚至更低,但现在取得流通权后,非流通股可以卖到8折甚至更高。
证监会此前通知中曾规定,保荐机构与其保荐的试点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得存在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关联关系。
但查阅42家试点公司公布的第一季度十大流通股股东来看,传化股份第一大流通股股东是东方证券,而其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也是东方证券;广发证券作为金发科技的保荐机构,也是金发科技第二大流通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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