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沪交易所就《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仅仅一周后,多家参与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公司便提出了采用权证方案的思路,其中包括颇受市场关注的大蓝筹公司。
长江电力设计认购权证
据了解,长江电力的改革方案将包括一定比例的送股和权证。长江电力有关人士对记
者表示,公司将于近期公布具体的方案。
据悉,长江电力设计的是认购权证,权证上市后,权证持有人可以约定价格向长江电力大股东购买约定份额的股票。业内人士认为,此方案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流通股股东利益。
“蝶式权证”有创新
而另一家大型国有上市公司在方案设计中,采用了“蝶式权证”这一权证创新方式。据了解,这家公司的大股东拟采用送股结合“蝶式权证”的方式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即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股,同时送2份认购权证和5份认沽权证;在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上述大型上市公司采用的将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结合的方式,是一种典型的“蝶式权证”,通过这种方式,流通股股东有更多的选择权。这种方案的特别之处在于,通过认沽权证,一定期限内,每份认沽权证的持有人可按行权价向大股东出售1股上市公司A股股票,以此锁定投资者的损失下限,也叫“兜底”;而认购权证是没有下限的,一定期限内,每份认购权证的持有人可按行权价向大股东购买1股上市公司A股股票。
在这种情况下,具体权证行权价格就非常重要,因为这直接决定了流通股股东的获利空间和大股东的让利成本。据了解,上述大型上市公司大股东拟出的行权价格还是比较优惠的,其初步拟出的认购行权价比该公司股票停牌时价格下浮20%%左右;认沽行权价比该公司股票停牌时价格溢价5%%左右。根据这个初步方案,一旦该公司股价在一定期限内低于认沽行权价,则该公司大股东将按行权价格与行权日股票结算价格之差额向行权者支付现金。
类权证方案也亮相
一些类权证的方案也被创新性地提出。据记者了解,在一家试点公司的方案设计中,出现了类认沽权证,这家公司可能会以类认沽权而非送股、权证的方式解决股权分置,大股东拟承诺,若12个月后股价低于一定价格,则大股东按此价格全额向流通股股东收购;另外,为了约束激励的要求,该公司拟对管理层发行类认购权证的计划,在一定期限内,管理层有权按一定价格从大股东处购买约定份额的股票。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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