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能源28日实施股改方案
流通股东获得对价不需纳税
金牛能源(000937、125937)今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公告称,金牛能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6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2.5股股份对价。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公告披露了本次股仅分置改革的具体实施日期。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6月24日;6月27日,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获权对价股份:公司股票、可转债停牌一天,可转债暂停转股;对价支付的股票上市流通日:6月28日;6月28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6月29日,公司股票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金牛能源今日还发布了股票简称变更公告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第三次提示公告。由于金牛能源将于6月28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从6月2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金牛能源”变更为“G金牛”,公司股票代码、转债简称、转债代码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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