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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成功要加“G”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20: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沪深交易所昨晚表示,为确保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交易所方面称,为便于投资者区别已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停牌,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其股票简称将冠以“G”标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将不计算公司股票的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当日指数计算。

  (韩平)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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