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打响主攻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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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08: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证监会推出42家第二批试点公司,四川一公司入选,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迈出决定性一步 □首批试点市场反映较好,具备了启动第二批改革试点条件 □通过首批试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开始破题
□随着改革纵深推进,启动之初诸多不确定性正在逐步消除 据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证监会将于20日推出上港集箱、宝钢股份、长江电力等42家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数家大盘蓝筹股公司现身其中。这意味着,当前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由此向前迈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步。 首批试点市场反映较好 证监会负责人19日表示,首批4家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已于日前基本结束。实践证明,股权分置改革中市场化的协商机制和分类表决的制度安排是行之有效的,公众投资者表现出了较高的参与热情,首批试点市场反映较好,具备了启动第二批改革试点的条件。他说,通过首批试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开始破题,“统一组织、分散决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等改革的基本原则得到了市场的检验和基本认同。 引入宝钢股份等大盘蓝筹企业 他说,针对市场提出的首批试点企业规模较小、公司代表性不够强、首批试点方案较为雷同、推广适用性不够等意见,第二批试点扩大了试点企业的覆盖面,增强了试点公司的代表性和试点方案的多样型、适用性。引入了长江电力、宝钢股份等大盘蓝筹企业参与改革。试点还涵盖了大型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和中小板企业等不同类型和层面的企业,以巩固和扩大试点的导向和示范效应。 鼓励试点公司方案创新 他说,在第二批试点中鼓励试点公司进行方案创新。只要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提出的试点方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并能够得到现有相关业务规则和技术系统的支持,都可以进行改革实践。他说,股权分置改革还在继续进行,对上市公司来说,只要能够拿出合法合理有利于市场稳定发展的改革方案,都可以继续参与股权分置改革。 注重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权益 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向纵深推进,改革启动之初存在的诸多不确定性正在逐步消除。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项全局性、根本性制度变革,第二批改革试点仍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证监会将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稳定市场预期,注重投资者尤其是公众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另悉,四川上市公司中,海特高新成为惟一一家入选第二批试点的公司。 42家试点公司名单 上港集箱、宝钢股份、中信证券、银鸽投资、人福科技、广州控股、郑州煤电、金发科技、物华股份、华发股份、浙江龙盛、华联综超、凯诺科技、风神股份、亨通光电、中化国际、长力股份、华海药业、天威保变、恒生电子、卧龙科技、中孚实业、申能股份、宏盛科技、东方明珠、国投电力、长江电力、宝胜股份、农产品、吉林敖东、鲁西化工、韶钢松山、新和成、伟星股份、传化股份、永新股份、鑫富药业、中捷股份、海特高新、苏宁电器、七匹狼、苏泊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