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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重大事项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08:10 中国证券报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协商提出股权分置改革意向并经保荐机构推荐,本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
司。为体现试点上市公司股东协商选择、自主决定股权分置问题解决方案的原则,本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关于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发布本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直至公司董事会相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议公告次日复牌。在此期间,公司将广泛征集流通股股东意见,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非流通股股东及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全称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阮水龙10,582.0017.93% 自然人股

  2 阮伟祥 6,081.4010.30% 自然人股

  3 阮伟兴 5,759.169.76% 自然人股

  4 苏紫薇 5,330.009.03% 自然人股

  5 章荣夫 2,830.384.80% 自然人股

  6 项志峰 2,749.374.66% 自然人股

  7 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 2,672.804.53% 境内法人股

  8 上虞市龙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252.763.82% 境内法人股

  9 潘小成1,672.842.83% 自然人股

  10 陈建华 490.360.83% 自然人股

  11 阮伟刚 446.290.76% 自然人股

  12 阮兴祥 251.470.43% 自然人股

  13 阮金木 229.320.39% 自然人股

  14 王玉琴 223.400.38% 自然人股

  15 张关奇 193.970.33% 自然人股

  16 顾志敏 183.300.31% 自然人股

  17 阮加才 175.620.30% 自然人股

  18 章铁矿 165.440.28% 自然人股

  19 莫小平 139.960.24% 自然人股

  20 陈永尧 137.680.23% 自然人股

  21 高建兴 122.940.21% 自然人股

  22 阮华森 120.870.20% 自然人股

  23 冯志良 117.120.20% 自然人股

  24 章建新 116.690.20% 自然人股

  25 阮国旗 113.610.19% 自然人股

  26 张军 99.500.17% 自然人股

  27 王菊梅 95.390.16% 自然人股

  28 章其荣 88.790.15% 自然人股

  29 潘成坤 88.120.15% 自然人股

  30 阮志芳 87.130.15% 自然人股

  31 何旭斌 85.850.15% 自然人股

  32 章金泉 83.900.14% 自然人股

  33 阮建国 74.830.13% 自然人股

  34 阮宝子 71.280.12% 自然人股

  35 阮洪海 70.330.12% 自然人股

  36 汪阿潮 66.110.11% 自然人股

  37 陈大友 65.020.11% 自然人股

  38 谢定水 65.000.11% 自然人股

  合计 44,200.00 74.89% —

  备注:上述非流通股股东均确认其不存在因持有本公司股份权属争议问题而影响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情况。

  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股权分置影响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和价格发现功能,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不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金融手段,做大做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为公司的后续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股东之间利益将趋于一致,有利于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运作,有利于非流通股权在市场化的动态估值中实现保值增值,有利于公司实现市场化的制度创新和股权并购。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将会产生如下积极影响:

  1、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再分裂为非流通和流通,股东利益趋于一致,有利于公司决策管理,提升公司自身治理结构。

  2、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有利于形成对公司的统一价值评判标准。

  3、统一的价值评判标准必将形成上市公司多层次的外部监督,促进现非流通股股东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并对公司经营者形成良好的外部约束机制。

  四、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风险

  1、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就董事会提交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做出决议,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因此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能否顺利实施尚有待于股东大会的批准。

  2、股权分置改革是解决我国股权分置问题的创新,目前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在尚处于发展中的我国证券市场,该等事项蕴含着一定的市场不确定性,存在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可能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果本次改革成功,公司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将由目前的14,820万股逐渐增加。但公司的全部非流通股股东将根据《试点通知》的规定做出其获得流通权的股份分步上市流通的承诺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

  五、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聘请华欧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保荐机构。

  六、为了广泛征集流通股股东的意见,使改革方案的制定具有广泛的股东基础。公司将自公告进行改革试点之日起至董事会召开前安排充分时间,通过多种方式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欢迎公司股东在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咨询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将在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兼顾各方利益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575-2048616、0575-2516058,联系传真:0575-2041589,电子邮件地址:chengj @longsh e n g .c o m ,联系人:陈国江、沈彩君。

  七、公司董事会将在董事会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做出决议后及时公告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等内容,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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