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划持股底线 上市国企股改对号入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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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02:2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张馨月 发自北京 “我们给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推荐的方案中,国有股三年内控股比例不低于27%,因为它是国有企业,又处于竞争性行业,属于国资委《意见》中划分的第三类企业。”万国股市测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张长虹昨天告诉记者。
张长虹提及的《意见》是指国资委17日下发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张长虹认为,最能给投资者带来信心的是《意见》的第三条和第五条。 在《意见》第三条中,国资委为股权分置改革后三种不同类型的上市公司划定了不同的持股底线: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国民经济基础性和支柱性行业,国有资本要保持“控制力”,确保其“主导地位”;属于主业范围,或对控股股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发展实际和上市公司发展需要,确定最低持股比例;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也要确定最低持股比例,“进而有为,退而有序。” 同时,《意见》第五条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股东可以通过从资本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等手段,巩固和增强自身在上市公司中的控股地位。 “这是在给国有企业的减持划定一条线,让市场明确减持在一段时间大致会有一个什么样的保障。”张长虹说。 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刘澄认为《意见》旨在“信心”二字。他说,投资者对股权分置主要有两个担心,一个是怕增加股票的供给,一个是担心进场资金有限。“这一次,国资委带来的是一个利好消息。” “《意见》实际上是告诉人们,供给不一定增加,潜在的卖盘不等于现实的卖盘,需要的时候还可以在市场上增持股票的比例,增加了资金的来源,这都有利于刺激股市。”刘澄说。 张长虹认为,这也有利于防止国有股控股权的丧失对未来国资运行的影响。他解释说,“允许回购,可能是给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开了一个口子,在促进他们参加股权分置的积极性上可以发挥一些作用。但是,我估计在短期内可实行的量也不会很大。” 张长虹分析道,第一类企业是国有资本是要绝对控股的,原则上是在51%以上,这类企业大概只有二三十家;第二类企业,国有资本至少是相对控股,一般情况下至少在30%~40%之间;清华同方这样的第三类企业可以适度放开。 对企业来说,影响最大的可能是竞争性领域的上市公司。张长虹说:“尤其是地方国资,控制力相对比较弱,抛售的压力可能会比较大。” 一位中央企业的管理层也表示,因为属于上述的第一类企业,所以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国有股肯定是要绝对控股,持股比例就不会再怎么降,只会根据公司战略作一些调整”。 《意见》没有对持股“底线”作出具体规定。刘澄认为,这主要是便于操作的弹性。“如果市场反应不积极,可以再细化一点,如果市场反应积极,没有必要再进一步明确了。” 张长虹表示,没有具体的比例要求,“可能也会是一个试点,设定比例比股权分置更复杂,可以根据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形成‘特事特区’,通过‘特事特区’逐步形成一个比例。” 《意见》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所确定的最低持股比例,应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一并披露。张长虹说,“通过这样一个审批过程,可以在市场中形成一个实际操作上的控股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