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开会三思券商买药钱 再贷款不可能立到病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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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8日 09:05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莫 菲 上海报道 6月16日下午,北京国企大厦,央行金融稳定局召集的小规模券商座谈会正在低调召开。与前次兰州会议参会的券商多为存在较严重流动性困难不同的是,此次北京会议的7家证
知情人士透露,座谈会由金融稳定局局长张新主持。会议上,央行有关领导主要以“听”为主,了解了各家创新类券商对再贷款与当前匮乏的券商融资环境的反映。 一组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5月,证券公司在银行间拆借市场的余额为60亿左右,向银行股票质押贷款余额接近200亿(排除短期融资券与券商发债的个案现象),整个证券行业的负债还不到260亿,平均净资产负债率(负债扣除了委托资金和保证金)为1.15,这与年初央行公布的2005年信贷规模2.5万亿相比,几乎可忽略不计。 2004年度,114家证券公司扣减资产减值损失后的利润总额为-149.93亿元。 并非长期低息贷款 会上,央行澄清了近期市场关于再贷款的一些不准确说法。 对于有媒体报道的“中信、广发证券再贷款资金到账”的说法,央行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一家创新类券商已拿到央行再贷款。 而对于市场普遍关心的央行提供再贷款的期限和利率,此次会上,央行人士表示,再贷款并非如市场所传言的那样为长期低息贷款,而是期限为一年,再贷款利率也要高于市场上流传的0.9%和2.2%。 记者注意到,按照央行规定,自2004年3月25日起,用于金融机构头寸调节和短期流动性支持的一年期再贷款利率为3.87%。 另外,央行人士还指出,再贷款的总体规模不会像市场预期的那么大。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此次会议并没有透露给创新券商多少数额以及何时给再贷款的细节,预计创新券商再贷款的到位还要过一段日子。 按照正常的流程,第一步,中国证监会推荐券商,并由券商提出申请报告;第二步,中国人民银行将进行实地的贷前审查与调研;第三步,央行写报告向更高部门汇报,经批准之后,才可以发放。 问题是,在此次会议上,讨论仍聚焦在创新券商再贷款“究竟该以怎样的形式或名义下发”,还没有提出第二步的调研计划。 会议并没有对此问题得出结论,央行表示将继续研究给创新券商再贷款问题。 再贷款救助? 以央行再贷款——最后的救助手段,解决券商资金问题的思路,在业内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政府不应用再贷款救助券商,这等于事先不告诉老百姓,而把老百姓的钱拿去解决证券公司的问题。” 还有专家指出,对各类券商均发放再贷款,“这在法律上缺乏依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范建军认为:“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个职责是维护社会的金融稳定,当金融机构即将倒闭、破产,并且预计会产生较大的社会动荡或金融风险时,为了防止客户的挤兑,人民银行有义务用再贷款解决问题。譬如,前几年,央行为鞍山证券、南方证券提供100多亿的再贷款。” “给予一些存在较严重的流动性困难,再拖下去可能影响生存问题的证券公司,如申万、华安,给予一定的再贷款救助也符合再贷款的本意‘解决金融机构暂时性的流动性问题’”。他接着说。 但是,范建军认为给予流动性问题不太严重的创新类券商再贷款扶植,似乎没有明确的依据。 “作为最后救济手段、解决流动性危机的再贷款,发放给在证券行业内属于第一梯队的创新券商似待商榷,”知情人士分析:“按道理,这些券商应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而不是申请再贷款救助。”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12家创新证券公司内,不乏有业绩亏损或微利的公司。即使是创新券商,在目前股市不景气、没有良好盈利模式、靠天吃饭的行业面前,商业银行依然大门紧闭。 “商业银行也要考虑到自身的利润指标、坏账率与资本充足率,不再单纯地为国企、证券公司解决问题。”平安证券研究人士表示。 对于以上异议,创新类券商们早已有所预料。 在此次座谈会上,他们纷纷提出自己的理由。 首先,在全行业的流动性问题之下,创新证券公司也面临资金短缺的难题。 其次,在行业整体连续三年严重亏损的情况下,创新试点券商的盈利能力也大幅度下滑,净资产收益率为1.69%,部分公司已经出现大幅度亏损,包括创新类券商在内的证券公司均需要及时救助,需要“买药钱”。 另外,有券商人士指出,扶植创新券商有助于股市稳定、创造股权分置改革的平稳环境,有利于行业内的收购兼并,并与国际投行抗衡。 最后,他们表示给予创新类券商再贷款,有抵押物,或大股东担保,可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一般而言,给予即将破产、倒闭的证券公司再贷款,基本上本息较难回收。 再贷款的再定位? “央行研究‘究竟以怎样的形式给创新券商再贷款’,涉及到再贷款的重新定位”。上述知情人士分析。 在金融领域内,对于“再贷款能否摆脱以往的角色定位,向市场化、商业化模式靠拢”的思路,引起了较为广泛的探讨。 一种思路是,既然原先央行不良再贷款将启用市场化、商业化的手段处置与回收,那么有严格抵押或担保要求的新增再贷款,为什么不能采用灵活的市场化道路呢? 范建军不认同这一说法。 他表示:“无论再贷款的利率有多么高,多么灵活,都不可能走市场化道路,理论上,它就是政府对于金融稳定、流动性危机的最后救助手段。赋予再贷款商业化职能,如何保持人行制定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走市场化之路一定是商业贷款。”另一位经济学家表示了近似的观点。 从整个证券行业来看,2004年亏损额高达150亿元,2005年前5个月,经纪业务降低52%,承销业务下滑64%。“按照目前的市场形势,2005年全年亏损难以避免,包括一部分创新试点券商在内。” 无论是申万、华安的再贷款模式,还是汇金公司出资重组银河的模式,均向外界发出了强有力的政策信号——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一样,应从防范金融风险这一高度来认识券商的运营风险。 申银万国研究人士建议:“如果央行再贷款在理论或法律上难以寻求依据,那么,可以考虑以中央汇金公司名义,直接向创新券商进行债权投资,提供长期的低利息的贷款。” “或者参照当初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工商银行发行定向债券模式,由创新券商向中央汇金公司定向发行长期债券。”他表示。 范建军认为,一个比较稳妥的方式是:“中央汇金公司作为国家金融资产的出资者代表,向创新券商进行股权投资,汇金公司的资金来源可以是国家的外汇储备,或者央行的利润,或者央行再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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