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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可增持流通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05:26 重庆晚报

  为配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维护市场稳定,证监会16日在发布《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可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流通股。新华社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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