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晶 发自上海
昨日,沪深交易所相继推出《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之后,在市场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管理层推出权证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接下来大盘蓝筹股的股权分置改革提供另外一条路径。
金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杨兴君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毫无疑问,目前已推出的4家公司的股权分置方案不可能适合于所有上市公司,尤其是大型国企。在管理层已经明确大型国企将在第二批股权分置试点中出现后,创新方案推出的紧迫性非常突出,而从《暂行办法》中的具体条款来看,对大盘股的针对性非常强。
上交所《暂行办法》中第九条明确规定:“申请在本所上市的权证,其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最近20个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10亿元;(二)、最近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计换手率在25%以上;(三)、流通股股本不低于2亿股。”
北京首放策略分析师郎凌云指出,权证业务为大型国企提供了改革方案创新的选择余地,同时在客观上也起到了提升大盘蓝筹股交易价值的效果。
郎凌云说,《暂行办法》中指出的发权证的三个条件,对大盘蓝筹股的针对性特别强,说明了股票的流通性和资金的容量非常重要。“大盘蓝筹股可以发权证,交易价值提高了,而中小盘股相对来说交易价值降低,所以权证的推出客观上起到了引导市场资金流向大盘蓝筹股的作用。”
朗凌云指出,监管层推出权证的目的,是基于部分设计方案需要用到“看跌”期权,也就是认沽权证。“因为大盘蓝筹股非流通股流通会造成很大的抛压,引起二级市场价格下跌,从而损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这样就要求非流通股股东发给流通股一个‘看跌’凭证,这样就可以弥补股价下跌的那部分损失,因为二级市场股价下跌多少,看跌权证就赚多少,这样风险就可以对冲。”
实际上,通过权证来解决股权分置,对于非流通股股东来说也是一个激励。股票出现大幅下跌之后,看跌权证的价值大大增加,流通权的成本即会大大提高,实际上这就对非流通股东是一个很大的考验,最终就要求流通后股价不会大幅下跌,甚至出现上涨才会出现双赢。所以最根本的双赢办法就是要求大股东把上市公司的业绩做好,这也是整个市场各方以及监管层所希望看到的。
对于权证解决大盘股股权分置的好处,杨兴君还认为,在抵消风险的同时,权证也很好地解决了大型国企大股东控制权的问题。他说,“因为不涉及到现有送股方案的送股问题,大型国企大股东控制权依然可以保证,这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型国企股权分置改革所面对的重要问题。”
在谈到权证业务推出方案,管理层以及市场各方需要注意的问题之时,上述人士均提到了监管层应引导普通投资者学习新方案的问题。杨兴君表示,权证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还比较陌生,常规“捂股票”的模式一定要摒弃。“监管层以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有义务把相关知识普及好。”
而郎凌云认为,虽然监管层推出权证业务的初衷是好的,但如果没有让公众投资者很好地认识到权证业务的操作流程以及模式,在目前短期股指尚处于短期高位的时候,难免会造成投资者先落袋为安的心理变化,这无疑会与管理层坚定市场信心的想法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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