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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挺市场 管理层再出两利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 12: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为配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中国证监会昨晚公布了《关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昨晚也发布信息称,为支持证券市场稳健发展,推动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正在请示,拟对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给予再贷款支持。

  业内人士表示,这两大利好有望进一步活跃市场。《通知》内容大股东增持流通股的详细办法

  《通知》要求,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避免上市公司股价非理性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维护上市公司形象,可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控股股东应当将其增持股份计划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时公告,其中,增持股份计划应当包括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股份的前提条件、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的承诺。

  《通知》规定,控股股东应当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实施增持股份计划,因增持股份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可以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5%,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日内予以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入该公司的股票;控股股东实施增持股份计划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该股东应当在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六个月后的一个月内实施维持公司上市地位的方案。《通知》解读证监会的又一实质利好

  联合证券研究员张华表示,同允许上市公司回购流通股相似,允许进行试点的公司大股东购买自家股票,是证监会发布的又一利好政策。

  张华说,《通知》的出台,有助于避免清华同方事件的重演。一些国有股比重不高的公司,对股权分置改革往往没有积极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担心控制权的问题。如果支付对价过高,国有股股东可能因此失去控制权,这样的方案不会得到国资委的通过;而如果支付对价过低,又难免会重演清华同方的结局。现在好了,《通知》出台后,公司大股东可以先给流通股股东支付较高的对价,以获得流通权,然后通过二级市场买入部分流通股,以达到合理的控股比例。这对市场各方都是一个满意的交代,有利于稳定股价。

  张华表示,《通知》的出台,对市场无疑是个重大利好,今后投资者完全可以期待更好、更有利于流通股股东的试点方案。后市走势短线行情谨慎看好

  上周,大盘在短暂击穿1000点大关后,由于神秘资金大举介入,股指大幅回升,周K线收出了涨幅达9.34%的大阳线,同时成交量也成倍放大,暂时扭转了大盘弱势下滑的势头。后市能不能继续走高,有待场外增量资金的加盟,更有待于扶持政策的出台。

  民族证券分析师徐一钉认为,作为推动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的又一重要辅助措施,允许试点公司大股东购买自家股票,《通知》无疑对坚定投资者的信心有重要作用;此外,《通知》有助于促进场外增量资金加盟股市,客观上也能起到活跃市场的作用,有利于稳定股价,因此属于利好。

  虽然上周五大盘出现缩量回调,且幅度不小,但从上周整个一周的表现看,市场已经不再死气沉沉,信心明显有所恢复,做多力量在慢慢积聚。在这两大利好消息的配合下,本周大盘仍可谨慎看高。不过,成交量的配合状况将直接决定大盘的反弹高度。记者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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