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思考与建议) 对价应由流通股股东先提出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 08:29 中国证券报

  天津关德荣

  从近期推出的试点方案看,由于“对价”没有一个基准,试点的法人股股东基本都说自己所做的已经是底线了。对此,我们提出以下观点,供大家一同探讨。

  上市公司在发A股时,规定占总股本三分之二的法人股不上市流通,所以发行时的市盈
率高,价格高。现在要实现全流通,法人股股东就应归还当初占有的流通股股东的权益。除去这几年大盘股上市对股市的支撑作用,实际A股已到700点左右,而法人股没受任何影响(大部分股票未跌破净资产)。所以补偿方案应由A股股东提出(可由独立董事发起召开A股股东大会或网上提出议案),由法人股股东考虑通过即可生效。这样的做法就不会使大盘下跌,甚至可能上涨。

  关于整个股本不变,法人股应对A股送多少的问题上没有标准,因此,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以下我们基于A股股票发行时,同时购买A股及和法人股投资回报率应相等的原则,对某试点公司及其他上市公司补偿方案进行剖析。

  该公司上市前总股本18000万股,净资产4.368亿元,每股净资产2.462元,当年每股收益1.16元;发行A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15.56元,市盈率13.41,融资9.336亿元;发行后总股本24000万股,每股净资产5.71。由于A股的发行使公司原发起人股的净资产每股增加3.284元(溢价135%)。假设当时全流通发行,A股认购价格可能以10倍市盈率认购,即11.6元。此种情况下融资6.96亿元,比法人股不流通情况下融资少2.376亿元。所以现在要实行全流通,法人股应把上市时多占有的资金还给A股股东。至于偿还多少,我们认为应按照上市时投资同一公司法人股及A股的资金回报率相等的原则来计算。即在法人股未流通期间,大量法人股以净资产或净资产以上价格流通(一般购买法人股价格最高不超过相对于净资产20%以内购买)。根据计算,在现有的经营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法人股股东应向A股股东10股送7股。

  需要说明的是,当市场价格小于或等于购买法人股价格时,说明公司经营不善,无投资回报。此时应按当初10倍发行市盈率认定购买价格后,多出的资金再除以10倍市盈率股价的股数进行补偿,即发行价格应为11.6元/股(发行时每股收益1.16元),6000万股融入资金6.96亿元,实际发行价格15.56元/股,融入资金9.336亿元,当时上市公司多融入资金2.376亿元,应补偿2048万股。由此可以看出,该公司法人股对A股股东的补偿,10股送3股是经营效益最差时的补偿。2004年公司每股收益为1.36元,按10倍(国际目前平均市盈率)计算,其股价应为13.6元,属于经营较好的股票,因此对A股股东的补偿最少应10股送7股。

  综合以上考虑,法人股股东在提出分置方案时应充分考虑A股股东的权益,应让A股股东先提出方案(假设可由证券公司来做流通股股东提议方案,可由证券公司组织A股股东大会,费用由上市公司提供),法人股股东讨论认可。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端 午 节
快乐端午精彩图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