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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推出流通股回购政策 为国企入市再开大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 10:07 《财经时报》

  征集意见中,并未对回购资金明确限制。有研究员认为,这可以理解为通过借贷资金回购股份将是可以的

  □ 本报记者 焦强

  6月6日,沪市大盘一度刺破千点大关,最低探至998点。当晚,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征
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的意见。

  有专家称,回购实际上为国企入市敞开了大门。在他们看来,回购既可使大股东在股价低估时有增持的手段、改变其以往只卖不买的形象;还可调动其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带来增量资金、增强公众投资者的入市信心。

  不过,他们也指出,证监会拟推出的回购政策出台较为匆忙,在股份回购目的或在什么条件下才允许股份回购方面,未作太多限制及相应约束,也未对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作出规定,仅以合法合规来约束。

  国都证券研究员梁辰认为,意见中既未对回购资金明确限制,可以理解为在综合考虑成本及公司整体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借贷资金回购股份是可以的。

  众所周知,历来国企入市主要靠的就是信贷资金。

  国企入市历程

  1997年5月以前,国家主管部门并未明文禁止国企资金入市,相反在1992年股市低迷时,甚至鼓励国企购买股票。一时国企入市成风,出现不少问题。

  比较典型的有1996年底至1997年4月间,辽宁省建设集团操纵金帝建设股票获取暴利一案。由此直接引发1997年5月,三部委发布《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禁止国企炒作股票,国企资金不甚光彩地退场。

  1999年《证券法》正式实施后的9月8日,证监会解除禁令,在恢复国企证券投资主体资格的同时,也限制了它们的炒作行为。但由于国有企业参与新股的法人配售也出现不少疵点和违规现象,市场颇有微词,随着新股发行方式的转变,国企申购大军逐步撤出。

  另一种变相的入市方式—委托理财始于1996年,爆发于1999年的“5·19”行情。2000年至2001年,国有企业委托理财达到高潮。尤其是国债市场的持续火爆,不少国有企业将银行贷款投入国债炒作,造成券商大量挪用客户的委托理财资金从事国债回购,为日后众多证券公司倒闭埋下了伏笔。

  此一时彼一时

  尽管国有企业资金屡次入市的结果并不令人满意,相反还带来诸多问题。但在目前股市破千点时,情况大不相同。

  由于现在股价跌破净资产的股票越来越多,上市公司入市回购的有利条件越来越充分。

  回购可以通过缩小股本、在净利润总体不变的情况下,使得上市公司业绩提升。从而有助于个股和股指止跌;其次,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个股止跌有助于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维持公司的形象;第三,对于管理层而言,可以避免股灾出现,维护金融稳定,有助于未来进一步完成国企改制上市等使命。

  博时基金公司宏观经济分析师夏春指出,股权回购将有助于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因为上市公司对本公司的实际价值相对来说会更了解。因而,当上市公司觉得股票价格被低估时,就可以通过回购形式来提升本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同时向市场发出该股票被低估的信号,从而稳定市场的情绪和预期,避免市场上的一些异常行为,如集体抛售等对公司股票价格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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