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8日北京电】(深圳商报记者宋华)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将其固有资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扩大入市资金的重要举措,是对市场的重大利好。
在投资原则和条件方面,《通知》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净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方可进
行基金投资,且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金额不得超过该公司净资产的60%。在进行基金投资的比例、持有期限、信息披露等方面,《通知》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投资封闭式基金,持有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10%,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终止前原则上不得出售;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要求通过代销机构进行投资,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少于六个月,申购、赎回基金份额需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将相关情况公开披露。为避免利益冲突,《通知》对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其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权、表决权等作了适当限制。
对于为何在此时对基金公司购买基金“解禁”?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基金行业的快速发展,基金管理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投资渠道狭窄、资金闲置等问题。另一方面,我国基金市场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开放式基金已占据主导地位,加之一段时间以来证券市场出现调整行情,证券投资基金的营销出现了一些困难。有的公众投资者也对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不购买基金的规定提出质疑。在这种背景下,证监会及时发布了《通知》,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可以购买基金。此举对于提高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的效率、扩大基金营销、增强投资者信心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作者:记者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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