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德恒高管集体向唐万新开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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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 02:05 每日经济新闻 | ||||||||
德恒案昨进入举证及辩论阶段。德恒辩护律师称以唐万新为首的原友联执委才是该案真正“黑手” 刘锋 涉案金额高达208.89亿元的德恒证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昨日进入控辩双方举
据《成都商报》报道,在昨日的举证阶段,仅控方举证过程就耗时近10个小时。包括德恒相关违法违规证据在内的10部分证据,件件直指德恒及其高管的违法事实。控方据此认为德恒及其高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事实清楚,请求法院给予应有的惩处。 辩方多位律师则举证说,德恒不过是受友联及其实际控制人德隆摆布的棋子,无论在宏观上还是微观上都受友联的控制,因此德恒的行为是被迫的,而其当事人也应当是被迫的,不存在所谓的参与、指挥、策划了整个事件。 在被告人自辩中,除韩新林放弃自辩机会外,德恒代表人及其他6名被告均进行了自辩,矛头无一例外地指向德恒实际控制人德隆。德恒原资产管理部经理王政辩解说:“自己不过是个打工仔,工作不过是受命于领导安排罢了。”德恒原计划管理部谢云燕则称,自己的工作不过是履行程序,而自己没有决定权,并且经自己签字的合同仅占总金额的3%,不能因为“一箱梨中有一两个坏梨就说所有梨都是坏的”。 双方举证过后,就进入激烈的自由辩论时间,控辩双方围绕三大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一、非法吸收存款和违规进行委托理财之间有何联系;二、德恒证券是否曾经拥有资产管理资格;三、208亿元的巨额资金的定性问题。相关律师指出,第一个问题关系到控方指控的定罪前提,如果最后认定非法吸收存款和违规进行委托理财之间不存在关系,则控方的定罪前提就不复存在。这一点关系到案件是刑事处罚还是行政处罚,而这种定性之间无疑有天壤之别。而第二、第三个问题的争议,则事关违法违规金额的大小,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将造成相当大的影响。 针对控方提出的德恒存在非法吸收存款罪的问题,德恒辩护律师向法院展示了关于德恒与客户因资产管理业务发生纠纷后,法院给出的三份判决结果。这三份判决结果显示,在德恒与客户因资产管理业务发生纠纷后,法院认定“德恒与投资者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法院仅对其承诺保底这种做法不予认同”。该律师表示,如果认定德恒非法吸收存款罪成立,则意味着与客户签订保底合同都是无效合同,而这一结果无疑将推翻此前的判决结果,造成司法混乱。 之后,多位辩方律师继续就德恒实际控制人问题大做文章,意图减轻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由于陈敢的一段辩护词,在该案中作为证人的唐万新正式被推向前台。陈敢称,“当德恒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即还是重庆证券时),就被作为德隆系的一个融资平台,如果说其违法违规了,那主犯应该是德隆,因为正是在其的具体操纵、控制下,德恒才越陷越深”,其幕后黑手应该是“以唐万新为首的友联的8名执委”,而其代理人则“身不由己,并不是所谓的指挥、参与者的角色”,仅仅是所谓的执行者。在随后的辩方律师证词中,也多次提到唐万新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