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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电网建设企业债券付息和兑付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 07:59 中国证券报

  国家电力公司于2002年6月19日发行的2002年电网建设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三年期债券品种(以下简称“02电网3”)将于2005年6月19日到期,并于2005年6月20日起支付自2002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8日期间的利息和偿还本金。十五年期债券品种(以下简称“02电网15”)将于2005年6月20日起支付自2004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8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和/或本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1、债券简称及交易代码:02电网3代码为11101702电网15代码为1110182、债券期限:02电网3为三年、02电网15为十五年3、发行规模:02电网3为5亿元,02电网15为35亿元,合计40亿元

  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5、债券利率:02电网3票面年利率3.50%02电网15票面年利率4.86%6、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02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本次付息计息期限:02电网3自2002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8日;02电网15自2004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8日,逾期未领的付息款项及到期兑付款项不另行计息。

  二、债权登记日3年期债券(02电网3)的债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10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02电网3的投资者对其托管帐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债券的本金及三个年度的利息,6月13日起02电网3正式摘牌,停止交易。15年期债券(02电网15)的债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17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02电网15的投资者对其托管帐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债券本年度的利息。

  三、付息和兑付期限1、集中付息和兑付期:02电网3集中付息和兑付期自2005年6月20日至2005年7月15共20个工作日;02电网15集中付息期自2005年6月20日至2005年7月15共20个工作日。

  2、常年付息和兑付:在集中付息和兑付期未领取利息和/或本金的投资者,仍可在营业时间内到托管其债券的营业网点领取利息和/或本金。

  四、付息和兑付办法1、未上市的本期债券,即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客户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其利息和/或本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期划至一级客户指定的有关银行帐户。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其利息和/或本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划入托管其债券的证券营业部,再由证券营业部向该投资者支付。

  3、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二级客户),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领取利息和/或本金,具体手续如下:

  (1)个人投资者领取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托管凭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应出示投资者身份证、托管凭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

  (2)机构投资者领取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应出示原托管凭证和经办人身份证,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的托管凭证遗失或损毁,须按照原认购网点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在集中付息和兑付期结束后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利息和/或本金。

  (4)如原认购债券的网点已迁址、更名或合并,请投资者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五、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及2002年电网建设企业债券发行章程、发行公告、上市公告的规定,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4、征税环节:由各兑付网点一次性扣除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兑付网点六、有关当事人

  1、偿债主体:

  国家电网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法定代表人:刘振亚

  联系人:夏典俊金小伟

  联系电话:010-6659832566598583

  邮政编码:100031

  2、主承销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东滨河路6号法定代表人:陈月明

  联系人:张清、杨进

  联系电话:010-63414140、63414999-2160邮政编码:100054

  3、托管人: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王纯联系人:孙凌志联系电话:010-88087970邮政编码:100032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联系人:吴汉萍

  联系电话:0755-25938080

  传真:0755-25987132

  邮政编码:518031

  国家电网公司200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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