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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证券市场有望活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 11:01 新文化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张旭东)中国证监会6日公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6月12日。业内人士表示,这一举措拟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将有望进一步活跃市场。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新股。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披露前5个工作日或者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披露前,上市公司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导致股东持有、控制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该等股东无须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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