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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是与时俱进的大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 10:27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白 岭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试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今日正式出台。应该说,这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的一件具有开创性的大事。对证券二级市场上来说,也是一项利好的举措。昨日市场的强劲走势,一定程度上也是对这项利好的肯定与认同。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是指上市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购买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的行为。股份回购既是一项重要的股利政策,也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企业资本结构的重要方法。

  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上,股份回购现象也是十分普遍的,许多公司利用 这种手段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稳定公司股价和提高剩余资金利润率,甚至当作反收购的重要手段。而在我国,尚未修改过的《证券法》和《公司法》原则上是不允许股票回购的。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推出,应该说,这是落实“国九条”,推动中国证券市场与时俱进的一件大事。

  具体来说,股份回购对于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作用重大。这个问题的突破可以有效解决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即采取存量调整的思路解决现实问题。另一方面,回购本身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投资价值,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利益。股份回购后可以改善公司的财务指标,减轻公司的运营压力,提高市场对公司的认同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第三,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企业资本结构,也为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提供更灵活的方案。

  我们看到,在股权分置试点改革开始之后,一系列的措施正在出台,改革思路正在拓宽。我们看到管理者对于方案的选择思维是相当开放的,也是充分考虑市场各方利益的。这次回购管理办法的推出,也为解决分置的多种渠道和方案的实施从政策和法律层面上拓宽了多种可能性。第二批试点工作即将开展,如果能够通过回购的市场方式形成一种兼顾市场各参与方的利益,原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均能实现一定的利益,也不损害新的投资人的利益的市场方案,以市场方式回馈流通股东,将公司溢价发行时公众投资人贡献的增量净资产返还给公众投资人,对原流通股股东有利,对非流通股股东无损,也不失为一种创新型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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