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公布征集投票权的第三次催告通知
本报讯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昨天,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第三次催告通知。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5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这表明紫江企业全流通试点方案是否会获得流通股东的通过即
将见得分晓。
据了解,近期市场关于各股改试点企业的改革方案讨论非常热烈,记者也就各试点方案采访了市场各方,国信证券基础化工行业分析师邱伟认为,根据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等方法测算,紫江企业在股改方案实行之前的合理价格区间应为2.50-2.90元/股之间。而按照其流通股东每10股获支付3股的方案计算,合理的股价范围应为3.25-3.77元/股之间,补偿方案对流通股股东的价值提升比较明显。
但也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即使紫江企业这种相对有利的补偿方案件,在其6月7日-6月13日的股东网络投票中,也并不一定能获得通过。而某市场人士则一针见血地指出,流通股东的情绪化导致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投票的行为也会牵累到自身利益。
据悉,紫江企业征集对象为截至2005年6月2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5年6月3日-2005年6月10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作者: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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