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投中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9日除息日:2005年6月1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15日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 e .c o m .c n 上进行了公告。
二、分红派息方案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以公司2004年末总股本165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8,250,000.0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1、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9日2、除息日:2005年6月10日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6月15日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6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1、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元;对于国有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及流通股中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包括国有股、法人股和自然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1、咨询机构: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联系电话:010-680950203、联系传真:010-68095069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13层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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