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邱贤成赵凯 重庆报道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知,6月2日,ST重实(000736)债权人中信实业银行昆明分行已正式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提出申请,请求宣告ST重实破产。在近期,还有两家较大的债权银行也将向重庆市高院提出同样申请。相关人士还呼吁法院尽快受理并宣告ST重实进入破产清算这种对于所有债权人、股东及公司本身都较为公正、有效的处置方式。
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在申请书中陈述,申请人拥有ST重实贷款本金8000万元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的债权。但是,被申请人目前能够用于支付到期债务的资产总额已经远远少于被申请人需要支付的到期债务,其资产总额仅为到期债务的三分之一弱,ST重实实际已处于破产状态。为确保各债权人的权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确保社会正义的实现,特申请法院对ST重实宣告破产,并依照公司破产的有关法律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为此,记者采访了证券业资深律师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主任程源伟先生。他介绍,对于资不抵债的公司,由债权人申请、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是国际流行的公司处置方式。通俗地讲,一旦法院受理并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将成立由各方组成的破产清算组织,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支持公司股东及托管方提出整顿拯救请求,通过重组等方式挽救公司。如果达不到整顿目的,则进行破产清算。为保证公平和公正,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正在诉讼当中或者已经判决的案件都终结审理或者停止执行,公司停止经营活动。
此间人士分析,几家债权人此时提出破产申请,恐怕是因为担心再不动手,到后来不仅无法指望公司重组成功,而且其债权很可能落到颗粒无收的境地。ST重实因为大额计提德隆系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坏账、债务等原因,公司去年每股收益-14.08元,每股净资产-9.3元。这两项财务指标创下了中国证券市场之最,陷入严重资不抵债的境地。更要命的是,公司几乎所有资产都处于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已经从根本上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最新消息,重庆市高院已委托上海一家拍卖机构,将于6月28日公开拍卖ST重实持有的东方人寿保险4000万股权,以及关联公司持有并质押给ST重实的重庆水电产业集团5000万股权。
目前没有“抓”到ST重实资产的相关债权人认为,鉴于ST重实目前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主要资产均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让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是最好的办法。一是这样对所有债权人、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比较公平、公正;二是进入破产程序后,因为有一个拯救程序,可以给公司、给债权人、给华融资产公司和重庆市政府等相关各方留出时间,来重组和拯救公司。按照目前这种情况,公司将几乎没有生的希望。因此,他们希望法院尽快受理破产申请,更希望华融资产公司和重庆市政府勇于承担托管方和地方政府的责任,比较有效、公正地处理好ST重实,尽量减少负面影响和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