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夏新电子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3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夏新电子城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名,代表股份268,988,2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同意:268,988,21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二、公司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268,988,21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三、公司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268,988,21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四、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68,988,21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五、公司2004年度利润不分配议案。
公司2004年实现净利润15,854,315.5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200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7,626,578.28元(已经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提取10%法定公积金1,762,657.83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881,328.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9,201,795.27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552,412,124.05元。但考虑到2005年度手机行业仍面临严竣的经营压力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拟定2004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计划投入3G手机、液晶电视、笔记本电脑等新品研发、量产以及用于优化管理方面的投入。
同意:268,988,21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268,988,21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七、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68,988,21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八、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68,988,21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九、增补郑海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68,988,21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十、增补林敏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268,988,21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十一、同意支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度报酬80万元人民币,并续聘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268,988,21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建东、刘晓军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00五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