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文广
在持续下跌的市场氛围中,要确保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进行和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受到损害是一件难度很大的事情,笔者个人认为,目前的证券市场最需要政策东风给予呵护。
在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形成一个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的相对统一区间。对于先期推出的四家公司试点方案来看,尽管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的对价差别较大,但由于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随着试点公司家数的增多,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应该可以找到一个相对统一区间,即在确定的支付对价的区间里,由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通过谈判最终达成协议。
同时,要尽快明确一个股权分置改革的最后期限,在这个期限内,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可以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如果超过最后期限,本着保护流通股东利益的原则,由有关部门统一确定支付对价的标准。
要允许并鼓励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先入市进行护盘,然后再实施全流通及减持。在目前上市公司大约三分之二的国有、法人股全流通后,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在客观上已经是二级市场上最大的股票持有者或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为了减少投资者对股权分置改革可能造成股市大规模扩容的恐慌,进一步稳定当前股票市场,确保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进行,应当发挥国有骨干企业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允许并鼓励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先入市进行护盘,在确保市场稳定的前提下再推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然后在确保国有控股的前提下逐步减持部分股票。
笔者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一直在维护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国家直接掌控应对突发事件和化解重大风险的可靠力量,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鼓励并允许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先入市护盘,后启动股权分置改革,有助于为稳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创造一个更为有利的市场环境,有助于提升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尤其对于稳定当前证券市场有巨大的积极意义。
要放松对公司发行企业债的管制,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开辟发行债券第二融资通道。随着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既然国家发改委对企业的重大投资审批权都已经实行备案制了,那么目前对公司发行企业债仍进行严格的审批制已实属没有必要了。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减少企业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有关部门要逐步放松对公司发行企业债的管制,支持大公司、大集团及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企业债进行直接融资,开辟上市公司第二融资通道,以减轻上市公司过度依赖于增发和配股进行再融资而对资本市场构成的压力和伤害,进而增加社会公众债权人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产生实质性的约束作用。
要在税收政策上给予股权分置改革创造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对于市场期盼已久的取消红利税的利好措施要尽快研究予以落实;可以考虑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对于那些给予流通股东让利比较多的上市公司在所得税上给予一定减免。
为了彻底扭转我国长期以来公司股票下跌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没有任何关系的尴尬局面,鉴于目前非流通股主要以净资产计价,实施全流通后将为上市公司的资产考核与评价带来了新的情况,因此要研究对于上市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可作适当调整,在考核评价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资产权益和投资收益时,要建立上市公司资产及股东权益以市值计价的会计制度。
要在货币及监管政策上给予资本市场大力支持。人民银行要积极研究有助于沟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联系的具体政策措施,考虑到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越来越大,与其用外汇投资美国的国债为美国经济建设做贡献,不如拿出一部分外汇资金来投资我国一些共用事业和基础产业的上市公司,比如长江电力以及即将上市的神华能源等,如果在目前的点位入市,笔者相信,在可预计的未来五年内投资收益率肯定要比投资美国的国债收益率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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