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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相关标准受到质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08:22 中国证券报

  记者唐雪来广州报道

  日前,广州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标准”出台,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属于普通住房。

  该标准的具体内容是,广州市享受优惠政策(即契税按1.5%征收)的普通住房必须同时
满足三个条件: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含)平方米以下;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政府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总量中,建筑面积60到100平方米的楼房占70%,140平方米以上的只占到12.3%。因此,新政策下大部分购房者仍能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发展商也认为,真正买得起144平方米以上房子的买家也不会在乎增加一两万元税费。

  有关人士对关于容积率的规定颇有微词,认为该标准不太科学。从城市规划的角度看,城市中心区和郊区对容积率的要求大不相同,市中心的容积率往往都超过1.0,而在相对边远的郊区,容积率低于1.0则是家常便饭。业内人士还认为,将“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作为判断普通住房的标准,很可能导致小户型的购买者无法享受优惠政策,而且在同一栋房子也可能出现因楼层不同而分属普通住宅和“豪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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