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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单套面积和房价均执行上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08:22 中国证券报

  记者徐玉海 济南报道

  5月31日,济南市确定普通住房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和最高上浮比例执行,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济南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私人住宅购买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须按成交价的5%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售房收入减购房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济南市地税局征管一处的人员介绍,济南房产税征收将以“先税后证”(先缴纳税款,后办理产权证书)为原则。而房产契税征收标准仍以4626元/平米的价格为分界线,普通住房契税减半征收(1.5%),豪华住宅和别墅全额征收(3%)。

  政策出台使部分业主打起了小算盘。济南市天桥区“鲁能康桥”一套120平方米的住宅被视为普遍住宅,2002年以3400元/平方米购入,缴纳契税为6120元。按照该楼盘目前市场均价4300元/平方米的价格转让,卖方须缴5%全额营业税2.58万元;而若等房屋满2年后转让,卖方可申请免税,买方缴纳的契税仍按1.5%的标准,为77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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