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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来信—— 清华同方股东谈清华同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08:03 中国证券报

  编者按校企上市、吸收合并、分置改革……清华同方,承载了多次金融创新的使命,也承载了无数中小股东的热望。

  如今,作为首批分置改革试点中独具特色的中央企业、名校企业、科技企业,清华同方的改革方案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仍然是这些热切、执着、真诚、可爱的中小投资者,继续对同方倾注着发自内心的关爱。五一节后改革初步方案一出笼,来自股东的信件如雪片般涌向清华同方;来自股东的电话如银铃般传向清华同方。其中,有从上市持股到现在的铁杆同方股东,有以46元增发价购入严重被套的股东,有低进高出多次波段操作获利丰厚的股东,也有专门为此次分置改革投票而来的“临时”股东……

  在他们的信件和邮件中,有的从头至尾渗透着浓浓的同方情节,早已与同方合为一体;有的无时不刻密切关注着同方各个领域的最新进展,提起同方的产业如数家珍;有的多年追踪同方的财务报表,并具备丰富的会计知识,对同方的每份报表娓娓道来;有的早早就教育子女好好读书,长大一定考到清华,去同方工作……

  股权分置改革,是公司治理的深层次革命,也是对公司业绩的检验和预期。对改革方案和业绩预期,中小股东们可谓百感交集,纷纷在来信中倾诉肺腑之言,有的谨慎理性,有的真情动人,当然也有不少偏激的观点,但在同方人看来,来自股东的肯定、批评、建议和鞭策,永远是公司发展最强劲的推动力。

  我们撷取了几封有代表性的来信,让大家倾听同方股东的心声。

  有这样的股东,同方大有希望。

  有这样的股东,中国证券市场大有希望。

  清华同方董事会:

  自清华同方股权分置解决方案出台以来,深套的流通股东纷纷在BBS上表示不满,一些偏激的或别有用心的股评人士则纷纷在媒体上发表攻击言论。开始是说对价由公积金提供,非流通股东未划转股份。在方案使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股权结构由1:1变成1:2(大致)的实质被揭示后,又提出了一个看似最有道理的理由: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东的投入和收益太不成比例。因5月26日沟通会上的争执,清华同方股价大跌。作为清华同方的一个小股东,我担忧方案的夭折。

  首先,我会投赞成票。理由是,这个方案确实能使持股价格相对较低的股民得到实惠,减少损失。方案一旦实施,我的股票含金量将增加三分之一。完全的公平是不可能,不切实际的。如果一定要求完全的公平而导致方案夭折,受损失的其实是清华同方的全体股东和公司本身,而非那些找事混饭吃的“专家”和股评人士。进一步说,我认为有一种力量在借公平之口,不顾实际可行性,不顾股民的真正利益,试图迫使试点失败,在目前的惨况之下,雪上加霜,再重挫中国股市。

  其次,我认为公司应该适当再作一些让步和承诺,给流通股东一些安慰和信心,以利于方案通过。我共持有清华同方4万多股股票,成本价在14元左右,因此方案对我作用较大。但那些持股成本很高的股民可能会觉得方案对他们作用不大,应该说,这样的股民为数不是很少。我觉得,公司在表决之前可以做这么几件事:

  1、承诺在某个价格以下不抛售获得流通权的股票,例如5元甚至更高;不能说这种承诺完全没有意义,因为这会显示公司对自身的信心,有利于公司的形象;

  2、非流通股东将去年甚至去年起连续三年的红利让给流通股东;

  3、设法让大家听到流通小股东赞成方案的声音。例如,可以将我的这封信公开(或部分公开)。

  希望董事会从实际出发,认真考虑我的建议。

  最后,我表示自己对公司的信心:前两年公司效益滑坡,但公司的大投入期已接近结束,即将进入收获期,效益会逐年增加。这是我对公司的印象,不知是否正确?致礼!

  投资人:张先生2005.5.29

  我对同方股权分置改革的几点建议:

  作为一名从1997年同方上市起就投资同方的投资人,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要买入新时代的一天。在决定同方前途的前几天,我作为一名了解、关心同方的人,有一些想法和建议需要与同方董事会、清华控股董事会及陆致成总裁谈一谈,也许对即将开始的投票表决通过有一定的作用。

  1、坦诚。应认真、全面介绍同方在生产经营方面的情况,特别是针对这三年业绩下滑,虽是转型之必然,然而公司却从未向投资者预过警,这对于投资了同方近七年的投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公司在即将进入下一次发展的新阶段,董事会有责任和义务向投资者作更详细的说明。同时再次确认“创建世界一流高科技公司”的目标。目前由于投资人对数字电视的认识存在差距,同方生产数字电视被认为是家电生产企业,这与公司的宣传不当有关;

  2、董事会应明确表态,同方将与广大流通股东一道继续致力于同方的发展,为实现同方所有股东的共同目标而努力奋斗,并请广大股东监督。公司将进一步致力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公司各项管理的透明化工作,以增强所有同方投资者的信心;

  3、在此期间,同方管理人员不要再发表类似“--宁愿不做”之类与广大流通股股东对立的话语,建议换成:感谢同方的长期投资者一贯以来对同方的支持,值此同方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即将开展解决非流通股问题的关键时刻,同方管理层清醒认识到这对同方和长期以来支持同方的广大投资者来说既是考验,又是机会。希望我们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而努力。须知有些话换一种方式说效果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在当前解决股权分置的情况下。4、将来是否有机会允许同方的长期投资人(5年以上持股)投资同方的一些新项目。

  以上只是本人做为同方投资人的一些建议,值同方股权分置即将表决之际提交同方董事会;当流通股东为同方的发展尽力时,同方董事会和大股东也该有新的思路了!让我们共同为同方的发展而努力。

  投资人:王先生(上海)2005.5.31

  关于清华同方股权分置问题解决方案的建议:

  一、确定非流通股东应获得的流通股数1、核准非流通股东现有净资产总额:156822.12万元;

  2、以156822.12万元的净资产总额,按六年来最低市场收盘价8.7元/股,可够买流通股18025.53万股,占总股本57461.2万股的31.37%,作为非流通股东的可流通股数,实现流通。

  二、对现有流通股东的补偿办法1、确定应补偿股数:30158.1-18025.53=12132.57万股(非流通股东多出部分);

  2、确定补偿比例,并由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进行无偿转让;

  3、确定现有流通股东实有股数39435.67万股,占总股本的68.63%。

  三、此方案的特点:

  1、在总股本不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实现全流通,不仅不会改变公司各项基本数据(如每股净资产、市盈率、净市率);而且还保证了未来总股本的扩张能力;

  2、以公布试点前六年来市场最低收盘价确定非流通股东可够买的股份数,既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又表明了现有流动股东可承受的最大让利限度;同时还排除了市场对试点股份的炒作因素;

  3、将非流通股东多出的股份按比例无偿转让给现有流通股东,体现了“合理补偿”原则;4、将资本公积留作方案实施后分配或转增股本,可为市场留下实实在在的含权预期;5、按该方案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特别是按公告前市场最低收盘价和非流通股的净资产总额确定非流通股东相应的流通股数,可以绝对有效地封杀市场的下跌空间。

  此外,此方案在解决了全流通问题的同时,也为公司节省了一大笔非流通股的上市费用;将会对一大批优质公司产生较强的示范效应。

  投资者:王先生2005.5.26

  董事会领导:各位辛苦了!

  我是参与我们公司增发配售新股的投资者,一直对我们同方的未来充满信心!

  清华同方公司这次被列为国务院就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少数公司之一,对此我们全体股东非常高兴!

  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讲:改革试点只能成功!不许失败!我们董事会肩负起全体股东重托!一定不能让总理失望!

  自从我们以每股45元参与了清华同方的增发配售,至今一直满怀信心;几年来,虽然金融市场是无情的,但我们股东对同方董事会是信任的!我不赞成同方公司退还我们流通股东的投资,只希望董事会在这次试点方案的设计和选择上不要寒了我们流通股东的心哪!

  真若背离了流通股东…!后果会是什么样?让咱们的父母和家人何以安心???

  提前预祝股东大会圆满成功!

  投资人:曹先生等2005.5.9

  股权分置股东大会主席团领导:

  我是600100“清华同方”的股民,小散户。这次股权分置试点方案每10股送10股,补偿虽然不少,但远远不能补偿我的损失!24/10-2000年,我购买了3000股,52.35元/股。17/11-2000年又购买了100股,48.3元/股,25/7-01年续购了200股,25.02元/股,送118股。等了五年,25元/股都没有解套。后来在低位13-16元间补仓,赚了2000元左右。你们帮我算算,按你们4.35元/股计算,要等股价涨到17.4元我才能解套。对我这个10万资金的小散户来说,损失了2/3的投资资本,也算较严重的,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对这次提案只能持否决权。我没有也不会操作电脑,到网吧去问讯,只需花20分钟(一次完成)就能网上注册登记,但缺乏安全感!泄漏了股票帐号、身份证号会招来隐患,故我还是采取写信的方式,也能表达的比较清楚。清华同方名气很响,非流通股东应忍痛割爱多奉送一点给我们小股东,以补偿我们这五年来的损失!

  股权分置,推倒重来,给我们小股民带来重大损失,获利的却是非流通股份的大股东,有何意义。我倒希望你们重振雄风,像××电器那样保留在70元左右的价位,你们怎么一落千丈,一蹶不振。

  投资者:华先生2005.5.26

  清华同方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您好!

  我是公司股东,持有8238股几年了。清华同方解决股权分置出台方案10股送10股,在4家试点公司中属好的。但是从公司发展变化情况看,积累多,增发股价,发行价和挂牌价均很高。目前股价跌下来,我们的投资没有收益。所以目前出台的方案欠公平。第二、公司的公积金那么多,与股民的贡献有关,10送10股不足补偿股民的贡献和损失。

  总的意见:除了送10股外,还应补偿现金;补偿总额应占公积金总额的三分之一较为合理。

  请独立董事反映我的意见。

  投资者:李先生200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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