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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中石化避谈股权分置方案 国资公司低调观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14:20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段晓燕 亚枫 北京报道

  5月30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出《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十条相对比较具体的指导意见。如,“大中型上市公司要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积极支持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这是国资委——国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对股权分置问题的再次表态。此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已经几次表示,“国资委积极支持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在试点中要注意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记者采访的一些国有上市公司普遍表示,对此文件表示关注,但更为关注的还是后续的具体操作细则以及管理层对再次进行试点的时机和节奏的安排。

  “从现在管理层的态度来看,继续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是必然的趋势,但关键是怎么做,什么时候做。”一国有上市公司副董事长这样对记者说。

  谨慎观望

  由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问题和国有上市公司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对于证监会和国资委的再次表态,各国有上市公司普遍高度关注。

  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600019.SH)董秘办公室的一位人士表示,对《指导意见》比较关注,但不发表任何意见,并强调,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关于股权分置的方案在进行。

  邯郸钢铁(资讯 行情 论坛)(60001SH)董秘李卜海告诉记者,他们比较关注现在市场正在做的一些方案。“比如,现在的方案的优缺点;是否能够得到股东大会的通过;通过之后又会是怎样;而且,大盘的走势也很敏感。”

  但至于公司是否也要做方案,还要由大股东来决定。“我们的大股东是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大股东是国资委,所以,做不做,还是国资委说了算。”他表示。

  “对这场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我们目前的态度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观望。”李卜海说道。

  中国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600028SH,其中888556万股为国家股,流通股比例3.23%)董秘办公室一人士也明确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中石化对此没有任何方案。

  青岛双星(资讯 行情 论坛)(000599,19388万股国家股,流通股比例54.82%)董秘办一人士告诉记者,青岛双星已经在考虑,通过和大股东青岛市国资委、青岛市证监局以及一些主要的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商讨通过可能怎样的方式制订方案,“但还没有提交董事会研究,只是在初步的沟通阶段”。

  这位人士表示,希望青岛双星能够在三方——国资委、证监局和流通股股东方面,形成一个平台,可以在制订方案之前相互有充分的沟通,这样,可以让方案充分表达各个方面的利益和立场。

  “青岛双星业绩一直不错,盈利很好,市值高于净资产,从条件上还说,是值得优先考虑的对象。”这位人士表示。

  江铃汽车(资讯 行情 论坛)(000550,35418万股国家股,流通股比例13.62%)证券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江铃目前主要的工作重心都在并购方面,对于股权分置,目前公司还没有列入讨论议程,但“保持密切关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位专家则认为,国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改革涉及到的利益方复杂,可操作性差,预期难以控制,股份分置工作很难做实。因此,他建议,对于证监会来说,“股权分置的试点改革工作可以虚晃一枪,而将重点放在新老划断问题上,这样才能真正出成效”。

  国资委研究中心的一位专家则建议,从目前的试点进展来看,出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如何确保小股东的利益。“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东没有一个交接平台,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国资委的声音

  “开弓没有回头的箭”,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可能是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上任以来最为艰巨的一项工作。事实上,推开这把多年来悬在中国证券市场上面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并非易事。

  “市场缺乏信心,缺乏对政策认知的信心。”某国有上市公司董事局人士告诉记者。由此,管理层的姿态变得更为重要。除中国证监会外,股权分置试点改革中的另一家国有监管机构,10万亿国有资产的实际出资人,国务院国资委,最近也频频表态,二者在姿态上相互呼应,相互配合。

  此前,在股权分置试点方案出台之后的一个多星期后,5月12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重庆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工作会上”上就表示过,“股权分置改革这项工作主要由证监会推进,国资委将配合证监会的工作。”

  国资委产权局的一位处长也向记者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主要还是由证监会负责起草,但在说法上征求国资委的意见。

  至于在《指导意见》之后,对于国资委后续是否还会出台操作性更强的细则方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到明确的说法”,上述处长说道。

  记者也了解到,在国资委内部,任何对于股权分置方面的信息和进展,都主要由国资委主要领导掌握,“主要是太敏感,需要做好保密工作”,国资委处长表示。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5月12日曾表示了两点国资委的态度,“第一,在解决股权分置改革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这是改革的关键;第二,国资委作为非流通股股东代表,在改革过程中要注意平稳推进,这点各级国资委必须牢牢把握。”

  李荣融还表示,不会将国有股权全部转让出去,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需要保持。 “李主任的这些意见应该是全面代表国资委的意见的。”国资委人士表示。

  在这次《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的一条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积极支持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记者在5月31日致电安徽、江西、四川、北京、山东、重庆、青岛和大连国资委,发现此次《指导意见》目前尚未传达到地方国资委,但部分地方国资委产权局(处)的官员已经从网站上了解到了此文件。

  一些地方国资委负责产权的官员告诉记者,凡涉及到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问题,地方国资委都要征求国务院国资委的意见,由国务院国资委来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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