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试点定有央企 可试验涉及H股或B股的央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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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09:24 新京报 | ||||||||
业内人士认为,涉及H股或B股的央企也可以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本报讯 (记者 贾浩森 王冰凝) 5月30日,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布《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十条意见》,要求将股权分置提升到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意见提出将积极推进中型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为以后的改革做出良好的示范效应。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也认为第二批试点中会有央企,他表示这也是试点的意义所在,因为试点就是摸索经验。如果像国企这样主要的类型都没有,就谈不上试点了。 而另据一权威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第二批试点名单将肯定有央企。 上海睿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振宁表示,涉及H股或B股的央企也可以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据介绍,此前证监会已和港交所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只要在不影响H股股东直接利益的前提下,H股的央企也是可以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 李振宁称,国家将对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企业,在兼并重组、股权激励机制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此前某券商投行人士向媒体透露,第二批试点公司大概为8-10家。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相关情况请参照并密切关注公告。 市场反馈 央企分置改革试点有利平稳市场 昨日大盘小幅高以1063点开盘,最后沪市收于1060.74点,上涨0.05%,走势平稳。 西南证券分析师张刚认为,《意见》并没有谈及市场敏感和期待的问题,因而对市场的影响还很有限。 自5月9日证监会公布首批解决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以来,沪市从5月9日的1160.61点跌至昨日收盘的1060.74点。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表示,由于首批四家试点都是小型国企和民营企业,从而造成证券市场不健康的导向,对市场的稳定不利。而《意见》给投资者一个明确的信号,央企也要参与股权分置改革,也要对投资者作出让利。这对于稳定指数,稳定市场会有积极作用。 上海睿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振宁表示,在《意见》出台之前,有些地方政府由于没有正式文件,所以在决定国企股权分置改革时还有很大的顾虑。 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保荐人西南证券收购兼并部副总经理李阳认为,以前国家作为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谈判时,受到很大的政策限制。现在《意见》出台,表明国资委的态度相对明朗化,那么下一步会有更多的大中型国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同时,他还指出《意见》给股权分置改革营造一个很好的氛围,这对券商来说也是有利的。 本报记者 贾浩森 试点央企悬疑 央企积极关注《意见》 针对哪家公司将成为第二批试点央企,记者昨日与多家央企下属企业取得了联系。 上海宝钢股份公司:未接到任何试点通知 上海宝钢股份公司(中央企业上海宝钢(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宣传部一人士对记者表示,至今为止,宝钢并未接到任何关于将作为股权分置试点公司的通知。该人士表示,目前股权分置试点问题比较敏感,不便透露或者发表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没有意愿参与试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中央企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控股企业)董秘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石化没有收到相关通知,也没有意愿参与试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召开会议讨论此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中央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公关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中石油暂时没有接到通知,他同时告诉记者,今天公司将召开的一内部会议上可能会讨论此事。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公司:估计不太可能作为试点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公司(中央企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控股企业)总经理工作部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公司目前没有收到相关通知,估计也不太可能作为试点企业。 本报记者 王冰凝 实习生 张娟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