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清华同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司于2005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内容为:以现有总股本574,612,295股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7515609股,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北京
沃斯太酒店设备安装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可获得的转增股份,使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每10股转增10股的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56股的对价)。上述方案实施后,公司新增股份273,030,533股,公司总股本将增至847,642,828股。
为了与中小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公司拟与投资者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沟通网址:http://www.c s .c o m .c n /2、网上沟通时间:2005年6月1日14:00-16:003、主要出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主要成员及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层主要成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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