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南京交通集团董事长冯宝椿表示,南京长江第四桥的资本运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它将作为重点项目在5月28日至30日召开的南京重点项目洽谈会上推出,对外招商。此前,南京已将二桥、三桥、过江隧道的经营权(部分)卖给了企业。
立足国情来讲,出让桥梁的经营权(部分)筹资,是国家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下的变通之策,对这权宜之计多少能让人理解。但而今缺钱的、不缺钱的,都一哄而上通过出让经营权
的方式来筹资,地方政府省下了巨额资金,却让使用者为之埋单。这样筹资建设桥梁,使公共设施的性质异化,则让人们很难接受。
事实上,桥梁等公共设施经营权转让,地方政府虽然省下了巨额投入,但未必就是“大赢家”。以南京长江二桥为例,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设卡收费。但是其通车4年多来,车流量只有设计流量的一半左右。这么一个便捷的通道之所以没有车流,就是因为收费太高了。有关专家就此指出,从表面上看,设卡收费增加了管理者的收入,会产生短期效益,但从长远看,可能会对地区的长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在道路、桥梁的属性问题上,原本是十分清晰明确的——公共设施,公建公有公享。现在热衷于“出嫁”桥梁经营权的地方政府,必须明白:恢复公共设施“公建公有公享”的本来面貌,这是不可逆转的。
(文/成彪摘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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