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富全球论坛”虽已落幕,但其间出现的“穷人”话题令人回味再三。该话题由密歇根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教授C·K·普拉哈德提出,基本表述是:“穷人没有享有社会的充分权利,如果他们的权利不能完全保证,就会有危机出现。这个危机是可能的,而且冲突也是有可能的。”普拉哈德认为,必须让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有越来越多的融合,并通过四个准则检验:第一,包容,每个人都应有机会参与到市场当中;第二,每个人能同工同酬;第三,创造性,不可能以华盛顿的方式来解决50亿人面临的问题;第四,确保这些人的产权和
所有权。
穷人不是因为富人而穷,所以穷人没必要“仇富”。一个国家、社会的财富总量从来就不是谁事先规定的。正是因为有了一大批智慧而勤奋的富人和市场成功者,才促进了财富总量的快速增长。但不能忽略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富人之所以富和成功,离不开良好的环境,而穷人无疑也是构成环境的重要因素。同在一个环境中,假如富人缺乏对穷人的包容,甚至凭借自己的富蔑视、欺负穷人,这种环境就不能和谐,穷人对其报之以“仇”也许就是难免的了。
政府为何要关注、关爱穷人?道义、社会责任感、执政党特有的政治信仰和政府先进的施政理念等等,固然是重要的感情基础和认识基础,但仅此似乎并不够。从现代法制社会的运行特征看,只有穷人与政府也形成一种相互依存和制约的关系,这种关注和关爱才可能是彻底的。也就是说,只有在立法、司法、政策制定和一系列的行政管理中把穷人和富人一样看待,才能持久地维护穷人的利益。
(文/刘以宾摘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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