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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提出——担保债权应优先受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 10:50 燕赵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表示,央行非常关注《破产法》修改稿中有关破产清偿顺序的规定。针对担保债权清偿排序问题,提出了担保债权应优先受偿的建议和意见,供立法机构参考。

  她还表示,《物权法》最新稿草案中增加了有关担保物权的内容,对于下一步保护银行债权人权利非常重要,担保物权的完善可以扩大债权人自主权,加强债权人权利保护。

  吴晓灵透露,《物权法》最新稿草案中还新增加了存货等企业动产可以抵押;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路、电网等收费权等应收账款可以出质的。下一步,金融领域有五方面的法制建设问题值得重视:一是不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问题;二是分业监管体制面对混业发展趋势,不同金融产品如何定位,如何实施有效监管问题;三是金融市场化进程中法律的及时修改、废止问题;四是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问题;五是金融犯罪的惩处力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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